一、政策定义与法律依据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称“同等学力申硕”),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设立的国家学位授予渠道。符合条件者通过山东理工大学资格审核、课程考核、全国统一考试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可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二、申报阶段与条件要求
1. 课程学习阶段
基本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特殊说明:
部分专业对前置学历专业背景有要求
课程班录取以学校当年审核为准
2. 学位申请阶段
必备条件:
持有学士学位且满三年以上
或持有硕士/博士学位
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术要求:
在申请专业领域有实践积累或研究成果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
关键环节说明:
课程学习: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
全国统考:执行国务院学位办考试大纲
论文研究:实行校内外双导师指导制
三、学位证书效力
所授硕士学位:
证书编号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终身可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法定效力
适用于:
专业技术职称晋升
博士研究生报考
岗位专业能力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