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等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际,现就广大报考人员关心的“同等学力申硕能否提升学历”“是否颁发学历证书”等问题,官方说明如下:
一、同等学力申硕不涉及学历提升
同等学力申硕属于非学历教育范畴,其核心培养目标是提升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业务素养,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相应硕士学位。报考人员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硕项目学习并完成相关要求后,个人学历层次不发生改变,即无法实现学历提升。
学历与学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学历代表个人的学习经历,学位代表个人的学术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同等学力申硕项目聚焦于学位授予,不改变报考人员原有的学历记录,报考人员的学历仍以其此前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如本科毕业证书)为准。
二、同等学力申硕证书发放规则及核心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同等学力申硕相关政策及《山东理工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我校同等学力申硕项目严格区分学历与学位管理,不涉及学历证书发放,相关证书授予遵循“条件达标、程序合规、国家认可”的核心原则,具体规则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我校仅在部分招生专业开设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模块,符合报名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人员,可参与对应专业课程学习。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方可获得我校颁发的《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该证书为课程学习经历的证明,不属于学历证书,不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序列管理。
(二)硕士学位证书
学员在课程学习阶段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并获得课程结业证书后,满足申硕核心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且满3年;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不受年限限制;国境外学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两门科目)。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后,需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盲审及答辩等环节,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由国家统一印制、编号,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验证,具备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可用于考博、职称评定、职业晋升、留学深造等场景,但不附带学历证明效力。
三、其他重要说明
1. 我校同等学力申硕项目报名、课程学习、考试及学位授予等全流程,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规章制度,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山东理工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为准。
2. 若报考人员有学历提升需求,可关注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学历教育,完成培养要求后可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体招生专业及条件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公告及我校招生简章为准。
3. 有关同等学力申硕的详细政策解读及报名咨询,可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313888,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路88号,邮编:255000。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h.sdut.edu.cn/)查询相关官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