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山东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工作的官方规定,同等学力申硕培养形式不授予双证,通过该形式完成全部培养要求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申请者,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现将相关政策依据与培养管理要求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同等学力申硕的非学历教育属性
山东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工作严格遵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等国家文件要求开展。根据国家政策定位,同等学力申硕属于非学历教育范畴,核心培养目标是提升在职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与学术研究能力,对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申请者授予相应学位,不涉及学历教育认定,因此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培养流程与学位授予标准
山东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实行“先学习后申硕”的培养模式,完整流程及学位授予要求如下:
1.资格审核:申请者需具备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国(境)外学位持有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跨学科申请者还需满足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等附加条件。通过学校资格审核者,方可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2.课程学习与考核:申请者需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对应学科专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核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同卷同标准考核;同时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已列为国家统一考试的学科专业),所有考试需在5年内完成且成绩合格。
3.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和国家水平考试后,申请者需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相关说明与咨询方式
1.证书效力:同等学力申硕所获硕士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所获硕士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可作为学历提升、职业晋升、学术深造的重要依据。
2.双证获取途径:若需同时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双证),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含非全日制)报考山东理工大学相关专业,完成规定培养环节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后,方可获得双证。
3.官方咨询:如需了解更多同等学力申硕相关细则,可查阅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官网发布的年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或招生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33-2313888,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路88号。
本说明未尽事宜,以国家最新学位管理政策及山东理工大学官方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